【摘要】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我國政府和民眾對心理健康及社會心理更加重視,民眾對待突發(fā)事件的社會心態(tài)更加成熟。后疫情時代,我國社會治理應在把握民眾社會心理變化規(guī)律的基礎上更加重視精細化治理、協(xié)同治理和網絡情感治理。同時也要積極關注和審慎對待資本對心理健康行業(yè)的影響,既不把心理健康問題擴大化,也不把心理服務作用擴大化。結合我國國情和發(fā)展需要,應著力提升民眾對心理健康的科學認識,著力突破當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理論和實證研究,為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
【關鍵詞】后疫情時代 心理健康 社會心理服務 【中圖分類號】C912.6 【文獻標識碼】A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tǒng)攬全局、果斷決策,團結帶領全國人民打響疫情防控人民戰(zhàn)爭、總體戰(zhàn)、阻擊戰(zhàn),取得了疫情防控的戰(zhàn)略性勝利。目前全球范圍內疫情還在持續(xù),新型變異病毒時有出現,全球抗疫形勢仍然嚴峻。梳理總結疫情對我國民眾的心理影響,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為國際社會應對疫情提供中國智慧。
經歷了新冠肺炎疫情,我國政府和民眾對心理健康及社會心理更加重視,民眾對待突發(fā)事件的社會心態(tài)更加成熟
一是心理健康更受重視。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汶川地震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國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三個事件。非典疫情使人們開始關注突發(fā)事件后的心理健康問題,汶川地震后我國開始了系統(tǒng)的災后心理援助研究和社會實踐,新冠肺炎疫情推動了我國突發(fā)事件后的應急心理服務體系建設。2020年2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的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心理干預和疏導,有針對性做好人文關懷”。這是我國首次將心理干預納入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聯防聯控工作進行整體部署。
疫情暴發(fā)初期,民眾普遍存在恐慌、焦慮等消極情緒體驗,社會信任、經濟信心、消費行為等也受到影響,催生出一些非理性行為。隨著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大部分人適應了生活和行為方式的改變,順利度過居家隔離、復工復產復學等階段,重建了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的生活平衡,但仍有一小部分人很難適應這些過程,甚至需要長期藥物治療和專業(yè)干預。后疫情時代,受影響不同的群體及其心理需要日益分化,有心理健康問題的人群需要心理干預,疫情期間利益受損的群體通過各種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和心理訴求,也需要及時干預以免長期累積演變?yōu)樯鐣堋?/p>
二是社會治理更加關注社會心態(tài)波動。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心理需要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心理需要不僅是個體層面的心理健康,還包括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tài)需要,以及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心理滿足需要。心理需要是多層面、有規(guī)律、可把握、應遵循的客觀存在。一定區(qū)域內、一定時間段、一定規(guī)模群體表現出共性的心理需要,是社會治理必須關注和尊重的社會心理規(guī)律,若得不到及時妥善應對,很可能對經濟社會發(fā)展帶來負面影響。在應對突發(fā)疫情和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的實踐中,普通民眾的物質和心理訴求是政府部門在專家群體支持下進行科學決策的重要基礎。疫情發(fā)生后,多位心理學家的政策建議得到國家或地方政府的采納。各級政府在社會治理實踐中,對民眾社會心理因素、對心理方面的專家建議給予了更大的關注。
三是民眾對待突發(fā)事件的社會心態(tài)更加成熟。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對我國人民團結一致、共克時艱的社會心態(tài)的一次大考。疫情發(fā)生后,國家衛(wèi)健委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或部門文件形式指導各地各部門分階段有序開展疫情心理服務。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fā)布會三次邀請心理專家介紹心理調適方法、進行社會心理疏導。學術界和社會機構積極行動,通過發(fā)布工作指南、組織公益講座、搭建網絡服務平臺、逆行武漢開展一線心理服務等方式提供專業(yè)支持。絕大多數民眾識大體顧大局、自覺服從防控需要、主動投身疫情防控斗爭,不同社會治理主體在黨和政府領導下共同應對疫情挑戰(zhàn),體現了具有大國風范、日益理性成熟的社會心態(tài)。需要注意的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快速增長和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特別是抗擊疫情的勝利,充分體現了我國的制度優(yōu)勢,極大增強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但也要謹防極端民族主義情緒的影響。
步入后疫情時代,我國社會治理應充分尊重民眾的心理健康需要,把握社會心理變化規(guī)律,重視精細化治理、協(xié)同治理和網絡情感治理
一是重視精細化治理。我國人口規(guī)模大,不同人群的心理需要有較大差異且越來越細化,這是進行精細化治理的現實要求。不同人群受疫情的影響不同。按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估計,自然災害或重大突發(fā)事件后,有20%的直接受災人群可能會出現嚴重心理問題,需要長期專業(yè)心理干預;有30%—50%的人可能出現中度到重度心理問題,如果能夠及時得到心理干預和社會支持,大部分可以得到緩解。受疫情影響的群體中,患者、物質利益受損群體、失業(yè)人群、老人、兒童青少年、不同職業(yè)群體等的心理需要不盡相同。進入后疫情時代,不同群體的心理需要日益分化,有些需要心理健康服務,有些需要社會心理疏導,有些需要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進行心理干預,這對社會治理提出挑戰(zhàn)。應當準確把握工作對象和服務人群的典型心理需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實行精細化治理。
二是重視協(xié)同治理。當前,我國疫情防控在社會心理層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夠健全,我國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體系中尚無社會心理服務保障機制,雖然國家層面出臺多份疫情心理服務的指導性意見,專業(yè)機構也出臺多項專業(yè)要求和倫理規(guī)范,但這些文件都不具備強制性,各地落實程度不一。二是供需不對稱,缺少對心理服務需要的及時準確把握,各地心理服務隊伍大多是自發(fā)開展工作,供需無法有效對接,無法實現分級分類精準服務,也很難實現短期心理危機干預與長期心理援助相結合的系統(tǒng)部署。三是效果難評估,對于針對不同人群開展的疫情心理服務工作,一些地方沒有對其效果進行充分評估,難以及時了解存在的問題。疫情暴發(fā)初期,各地衛(wèi)生健康、教育、民政、工青婦組織、學會和協(xié)會等社會組織、社會心理服務企業(yè)等支持建設了上千條心理援助熱線,但缺少統(tǒng)一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些出版社推出各類疫情心理手冊,但內容大同小異、缺乏針對性。這些現象反映出,政府部門、專業(yè)機構、社會力量、個體和各類組織之間需要加強溝通、協(xié)同工作,以增強社會治理的總體效能。
三是重視網絡情感治理。每一次重大突發(fā)事件都會引發(fā)網絡上的各類謠言和陰謀論,引發(fā)非理性恐慌情緒或非理性搶購行為,這種現象背后的心理機制與民眾的安全感和控制感有關。遭遇突發(fā)事件或重大事件時,關注自身安危的我們特別希望獲得外界信息,以緩解焦慮,重獲安全感和控制感。但是,對自身安危的恐慌又會驅使我們過多關注負面、極端的信息,由此又可能引發(fā)不必要的焦慮和恐慌。網絡情感治理可以從不同層面展開。在個體層面,可以通過各類網絡心理服務平臺、在線心理干預技術、基于社交媒體的信息自動識別與心理危機主動預防等進行積極干預。群體層面,可以利用融媒體平臺,通過增加受眾的情感卷入水平、善用信息報道中的“情緒性”內容等方式引導形成積極的社會心態(tài)。此外,可以通過社會化媒體情感分析技術和方法,探測網絡上的負性群體情緒和社會情緒,及時精準回應受眾關切,疏導負面情緒。
在社會治理和社會心理服務中,既不要把心理健康問題擴大化,也不要把心理服務作用擴大化,應積極關注和審慎對待資本對心理健康行業(yè)的影響
一是不把心理健康問題擴大化。對心理健康的片面認識和過度重視會導致不必要的心理壓力和經濟負擔,浪費公共服務資源,誤導社會治理方向。心理問題根據嚴重程度不同可以細化為心理困惑、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絕大多數人的心理問題往往是心理困惑,是偶然發(fā)生、短暫出現的煩惱,可能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自然消失,或者通過與親朋好友溝通交流、做幾次心理咨詢就能夠解決問題。遭遇心理行為問題的個體,比心理困惑程度嚴重,會感受到情緒痛苦和社會功能受影響,往往需要專業(yè)的心理干預。只有極少部分人可能罹患精神障礙,社會功能嚴重受影響,無法繼續(xù)正常學習、生活、工作,需要進行診斷和治療。以“抑郁”為例,普通公眾很難區(qū)分抑郁情緒、抑郁狀態(tài)、抑郁癥狀和抑郁癥這四個詞的區(qū)別。當看到媒體報道中調查數據顯示抑郁人群占20%或更多時,往往會直接聯想到抑郁癥。嚴格來說,抑郁情緒指低落、沮喪的情緒狀態(tài);抑郁狀態(tài)指抑郁情緒的具體表現;抑郁癥狀內涵更為豐富,包括生理癥狀(如失眠)、認知癥狀(如絕望)、行為癥狀(如退縮);而抑郁癥則是臨床上達到診斷標準、被醫(yī)生確診的疾病。2019年發(fā)布的中國精神衛(wèi)生調查涉及六大類精神障礙,包括心境障礙、焦慮障礙、酒精/藥物使用障礙、精神分裂癥及相關精神病性障礙、進食障礙和沖動控制障礙,抑郁癥是心境障礙的一種,加權終生患病率及加權12月患病率分別為3.4%和2.1%,與20%的數據相去甚遠。政府、學界、民眾有責任共同推動對心理健康問題的科學普及和理性認識。面向公眾進行心理健康科普時應當準確傳遞相關的概念、數據以及樣本信息。
二是不把心理服務作用擴大化。心理問題并不一定都是健康問題。健康問題可以通過提供醫(yī)療服務來解決,而社會心理需要和涉及利益的心理訴求只能通過改進社會治理方式來解決。心理學關于基礎社會動機的研究認為,所有人的社會行為都有一定的動機,當一定區(qū)域內的一定人群產生相似的某一類社會動機時,可能會對當地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產生影響。例如,疫情激活了人們的疾病防御動機,這種社會心理特征會刺激人們對外群體的敵視,對自己不熟悉的群體、對不同民族和不同國家的人更不寬容,對政策的公平性更敏感。心理學關于群體性事件的研究發(fā)現,當地公共政策失誤和不當行政往往是發(fā)生群體性事件的根本原因。政府官員與群眾掌握的信息不一樣,必然存在認知差異,如果沒有充分溝通、縮小差異,而是急于推出政策,很可能會引發(fā)事端。此類社會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心理問題,并不是心理健康問題,也不可能通過個體層面的心理健康服務去解決。社會治理既不能忽視群體的社會心理規(guī)律,更不能把改革發(fā)展中一些難以突破的問題歸結為心理問題。
三是要積極關注和審慎對待資本對心理健康行業(yè)的影響。隨著經濟條件的不斷改善,民眾的心理需要不斷豐富和細化,為心理服務買單的意識和意愿也在不斷增強。新冠肺炎疫情加強了人們對心理健康的重視,資本也更加關注心理健康服務行業(yè)。資本關注是積極現象,心理健康行業(yè)的發(fā)展需要更多資本的參與,但政府要對資本和行業(yè)發(fā)展進行引導和監(jiān)管。近年來,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和從業(yè)者數量在短時間內劇增,但心理服務技術和產品的研發(fā)需要足夠長的時間。作為一項需要專業(yè)技術支持的行業(yè),心理服務的快速發(fā)展往往伴隨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和行業(yè)亂象頻生。對此,我們不能被資本裹挾,誤導民眾將多樣化的心理需要簡化為心理咨詢需要,將多樣化的心理服務手段簡化為服藥或智能設備干預。推動心理健康行業(yè)的長遠發(fā)展,應從分析民眾的心理需要、投入研發(fā)適合中國民眾的心理服務產品做起。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應著力提升民眾對心理健康的科學認識,突破現存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強理論和實證研究
一是著力提升我國民眾對心理健康的科學認識,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養(yǎng),塑造積極的社會心態(tài)。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衛(wèi)生與健康大會上強調,“要加大心理健康問題基礎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規(guī)范發(fā)展心理治療、心理咨詢等心理健康服務”。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的科普各有側重,不能相互替代。心理健康知識科普應側重預防,關注當前民眾在心理健康領域的認識誤區(qū),重點普及心理健康問題的具體類型和特征、影響心理健康的多層面因素、應對心理健康問題的不同方法等。心理健康的影響因素既有個體因素如遺傳、性格特征、疾病等,也有環(huán)境因素如家庭暴力、工作壓力、遭遇突然變故、喪失親人等。要讓民眾認識到自我心理調適和塑造友善環(huán)境的同等重要性,了解心理健康的具體需求和可以獲得的針對性服務。心理疾病科普應預防、治療和干預并重,特別是應降低精神障礙患者的病恥感,提高就診率和服藥率,鼓勵患者積極求治,呼吁全社會關懷和理解精神障礙患者,減少歧視。只有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才能使民眾對自身的心理健康需求和所需要的社會心理服務有清晰認識,知道自己是什么問題、該去哪里、向誰求助。
二是著力突破當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體制機制障礙。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是社會治理的抓手之一。2018年11月16日,國家衛(wèi)健委、中央政法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fā)《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啟動為期三年的試點工作。各地區(qū)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部分地區(qū)僅由單一部門牽頭落實試點任務,往往很難協(xié)調和打通不同部門、不同條線、不同行業(yè)的心理服務工作,影響了工作機制的效率。具體工作中也存在需要改進的方面。例如,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設重硬件不重軟件,心理服務站點配備了心理測評系統(tǒng)、沙盤、生理反饋設備、宣泄設備,但很少有使用情況的記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轉崗居多,尚未建立起規(guī)范的上崗培訓和考核機制,不能保證轉崗人員的能力和資質;心理服務在崗人員缺少專業(yè)督導,能力提升和職業(yè)發(fā)展受限,工作積極性受影響;醫(yī)療機構需要按試點要求開設精神科和心理科門診,但短期內很難引進符合條件的專業(yè)人員,往往通過精神科醫(yī)師轉崗培訓等方式開設門診,但轉崗培訓也存在規(guī)范程度不一問題;試點地區(qū)需要依靠社會心理服務機構來落實具體任務,但由于目前我國尚未明確社會心理服務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缺少監(jiān)管機制,試點地區(qū)很難判斷哪個機構更可信、更可靠。如何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長效機制,如何通過出臺符合實際的政策,支持當地社會心理服務資源更好地發(fā)揮作用,如何實現精細化治理,成為推動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需要關注的關鍵問題。
三是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的理論和實證研究,為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提供智力支持。疫情期間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也為今后推進常態(tài)化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積累了經驗。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是我國社會治理舉措的創(chuàng)新,在國際學術界并無直接對應的既定術語。截至目前,我國學者開展的相關研究理論探討多、實證研究少。理論探討中解釋政策邏輯、定位、目標、內容的研究多,對于試點工作中出現的現象和問題的研究少;實證研究中個體層面的心理健康研究多,社會治理層面的心理服務研究少。加強理論和實證研究,發(fā)現社會治理實踐中的社會心理規(guī)律,是實現理論創(chuàng)新、推進學科發(fā)展、樹立學科自信的重要途徑,也將為完善我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健全危機干預機制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作者為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中國心理學會副秘書長)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新時代社會治理背景下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研究”(項目編號:19ZDA358)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陳雪峰:《抗擊疫情凸顯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刻不容緩》,《中國科學院院刊》,2020年第3期。
②黃悅勤:《中國精神衛(wèi)生調查概況》,《心理與健康》,2018年第10期。
③張濱熠:《2020年突發(fā)事件應對中的社會心理及疏導——以新冠肺炎疫情為例》,《中國應急管理發(fā)展報告(2021)》,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1年。
責編/馬寧遠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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