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政治體制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體制改革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支撐。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強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擔當推動一系列政治體制改革,優(yōu)化治國理政的制度架構,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不斷推進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關鍵詞:政治體制 國家治理體系 深化改革
【中圖分類號】C19 【文獻標識碼】A
善治良序是人類古老而崇高的政治理想和追求。探索新中國治國理政的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的國家制度體系是新中國幾代建設者不斷實踐的核心議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總結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經驗教訓,特別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所取得的寶貴經驗的基礎上,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上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積極應對國家治理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放眼世界,高屋建瓴,總攬全局,直面問題,通過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和體制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治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治國體制改革、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生態(tài)環(huán)境督察體制改革、國防和軍隊改革、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紀檢監(jiān)察制度改革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改革扎實推進并取得了決定性成果,各領域改革的聯動和協同得到加強,形成了總體效應、取得了總體效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十八大以來制度建設引領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進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guī)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
政治體制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經濟體制和其他方面體制及其改革提供國家制度保障。政治體制改革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支撐。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fā)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積極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完善黨的領導體制機制,推進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等系列重大改革。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建設不斷創(chuàng)新,法治中國建設穩(wěn)步推進,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建設取得突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明確體制機制改革理念,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旗幟鮮明地駁斥了關于改革的“西化論”“滯后論”和“懷疑論”,抵制了所謂“資本社會主義”“國家資本主義”“新官僚資本主義”等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錯誤判斷和歪曲認識,提出“全黨要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強調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對于政治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凡是符合這個方向、應該改又能夠改的,就要堅決改;凡是不符合這個方向、不應該改的,就決不能改”。正確處理了“改什么”和“不改什么”的問題,就明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邊界和底線,不僅可以避免出現“顛覆式錯誤”,而且為政治體制改革明確了根本方向,凝聚了共識,提振了信心。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的根本在于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毫不動搖地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
科學論述黨的領導的新時代內涵,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總結黨的領導經驗的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系列關于黨的領導的重要論述,明確黨的領導是全面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水平的六大任務: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二是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三是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四是健全為人民執(zhí)政、靠人民執(zhí)政各項制度。五是健全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制度。六是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堅持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huán)節(jié)。
端正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概括起來是兩句話: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為人民用好權,首先要確保依法用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jiān)督,是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的重要標尺。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的歷史任務。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提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jiān)督體系,把黨內監(jiān)督同國家機關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貫通起來,增強監(jiān)督合力”。這是我們黨首次從“健全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的戰(zhàn)略高度提出系統構建社會主義國家權力運行監(jiān)督機制,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治制度建設和發(fā)展的重大突破和創(chuàng)新。
圍繞著這一歷史命題,黨中央強調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強化黨內監(jiān)督;調整和完善國家權力分工體系,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組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jiān)察體系,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黨內監(jiān)督和國家機關監(jiān)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機關監(jiān)察有機統一,實現對所有行使公共權的公職人員監(jiān)察全覆蓋;部署和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全面加強巡視巡察制度,提高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水平;加強對權力運行軌跡的監(jiān)督,防止公權力濫用。
優(yōu)化職責體系和重塑組織架構,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動,是將黨對一切工作的全面領導制度化的整體行動,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
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過程中,黨中央整體性推進了中央和地方各級各類機構改革,健全黨的領導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體系,增強了黨的領導力;完善政府治理體系,形成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提高了政府執(zhí)行力;改革武裝力量體系,形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增強了人民軍隊戰(zhàn)斗力;創(chuàng)新群團工作體系,提高群團工作體系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形成聯系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激發(fā)了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活力。統籌推進黨的領導體系、政府治理體系、武裝力量體系、群團工作體系優(yōu)化協同高效,形成國家治理體系的總體優(yōu)勢和國家治理能力的總體合力。經過黨政機構改革,適應新時代要求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主體框架初步建立,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
法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石和重要標志。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圍繞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時代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不斷推進。首先,司法組織體系不斷優(yōu)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完成總體布局,知識產權法院、互聯網法院、金融法院等專門法院被批準設立,跨行政區(qū)劃法院檢察院試點取得明顯成效。其次,司法權運行機制改革有序推進,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不斷深化。第三,訴訟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正深入推進。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立場,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不斷完善
人民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新時代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立場。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fā)人民創(chuàng)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加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建設的同時,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和發(fā)展作為政治制度改革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構建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在內的制度化協商機制,充分彰顯和發(fā)揮協商民主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
持續(x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
推進政府改革和建設,既是做好政府各項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我國進行了刀刃向內的政府自身革命,政府改革進入到以“放管服”為核心、“全面深化政府職能轉變”的新階段。
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抓手的“簡政放權”改革進一步理順了政府與市場和社會的關系,激發(fā)了市場和社會的活力,優(yōu)化了營商環(huán)境。以完善監(jiān)管制度改革為重點的“放管結合”改革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職能定位。以推進“大數據”“互聯網+”技術為抓手的“優(yōu)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提升了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的水平和質量,讓“最多跑一次”成為常態(tài),有力推動了“服務型政府”建設。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了政府服務質量,完善了政府監(jiān)管,提升了治理效率,提高了公共服務水平,反映和滿足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基本期待。
全面深化改革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意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和判斷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制定各項政策的最基本的出發(fā)點,也是我們黨確定改革方向最重要的落腳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盡最大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的各項要求和期待。這既是社會主要矛盾轉換的必然要求,也是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的體現。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強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擔當推動一系列政治體制改革,優(yōu)化治國理政的制度架構,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推進了新時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發(fā)展質量和效益還不高,創(chuàng)新能力不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任重道遠,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這些問題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直接或間接相關,要從根本上加以解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愿望,就必須繼續(xù)對政治體制進行改革和完善,以保障和推動經濟、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等領域改革持續(xù)深化。
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世界格局和力量對比的演變、國際秩序的深刻變化和全球治理體系的深刻重塑都進入了關鍵期。與此同時,中國正處于近代以來最好的發(fā)展時期,正成為推動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積極力量。中國正在實現從全球治理的參與者、建設者到改革者角色的轉變。“人類命運共同體”“一帶一路”等全球治理理念和倡議正在成為世界各國普遍接受和響應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國際社會對“源于中國而屬于世界”的制度供給的期待不斷提升。
但與此同時,地緣政治博弈日趨復雜,大國競爭上升、協調難度加大,國際規(guī)則之爭加劇,全球治理呈現無序與碎片化傾向。中國在走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過程中都將面對更為激烈的國際競爭,而國家間競爭的成敗將由國家治理的水平高低直接決定,并最終由國家制度體系的先進性和優(yōu)越性所決定。
“中國模式”“中國道路”日益受到全球關注和熱議,并在國際制度比較中愈來愈有吸引力。但是與激烈的國際競爭相比,我國國家治理的制度體系還沒有達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正所謂“能勝強敵者,先自勝者也”。因而,我們一方面要堅定制度自信,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fā)展道路;另一方面,要立足自身國情和實踐,從中華文明中汲取智慧,博采東西方各家之長,堅守但不僵化,借鑒但不照搬,持續(xù)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動制度更加成熟的基本路徑
改革的主體上,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
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首先,在新時代下,無論是全面依法治國,還是全面從嚴治黨,在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都需要攻克無數的困難和險阻。政治體制改革之所以能有序推進并取得重大成效,其秘訣和關鍵就是我們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其次,勇于自我革命,從嚴管黨治黨,是中國共產黨最鮮明的品格,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保持和發(fā)展自身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高度自覺。這種“直面矛盾、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勇于探索、開拓進取”的創(chuàng)新精神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優(yōu)勢,是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的重要源泉,是引領政治體制改革的靈魂所在,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堅實保證。在繼續(xù)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推進黨的領導現代化,創(chuàng)新領導機制、方式,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水平。
改革的內容上,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創(chuàng)新
制度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支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首先,將深化政治體制改革與制度創(chuàng)新結合起來,加快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制度,保證國家長治久安、人民當家作主、社會文明進步。其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zhí)行,加強對制度執(zhí)行的監(jiān)督,進一步把我國政治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改革的方法上,要實現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統一
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體現了理性建構與經驗總結的辯證統一。摸著石頭過河,是富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改革方法。摸著石頭過河就是從實踐中獲得真知,強調的是嘗試和摸索。摸著石頭過河意味著在漸進改革中汲取經驗教訓,逐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政治體制改革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影響到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必須積極穩(wěn)妥推進。頂層設計意味著制度上的理性建構,強調謀劃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尋求總體和全面解決方案,其路徑在于由上而下和整體推進。深化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摸著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相結合,把握好摸著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的平衡。
改革的重心上,要做到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提升并重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雖然有緊密聯系,但又不是一碼事,不是國家治理體系越完善,國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強”。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國家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能力的組織基礎和制度保障。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適應新時代、新形勢和新要求,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fā)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又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使政治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同時,國家治理能力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運行實踐和結果,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fā)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在深化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設,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的意識,善于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把各方面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國家治理的效能。
改革的價值上,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人民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維護人民的權利、保障人民的利益和增進人民的福祉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宗旨。政治體制改革務必牢牢抓住人民當家作主這一根本,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最廣大人民積極性為目標,將嚴重影響人民權利和利益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以權謀私的體制弊端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既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又是改革的主要推動者。隨著改革的全面展開和逐步深化,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權利本位意識不斷增強,政治參與積極性會不斷提升,必須倍加珍惜、精心運用,要增進人民群眾對改革的共識,增強人民群眾對改革的支持,擴大人民群眾對改革的參與,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fā)展注入持久動力。
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促進其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新時代使命引領下,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繼續(xù)深化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guī)范化,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穩(wěn)定、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wěn)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本文作者分別為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教授;西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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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陳寶生:《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制度支撐》,《光明日報》,2016年5月25日。
責編:臧雪文 (見習)/ 王茂磊(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