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為中心的風險治理機制面臨兩大沖擊
就中國而言,長期以來形成了以政府為中心的風險治理機制,政府承擔著無限的風險責任。盡管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體獲得了更多的自主性,成為風險責任主體,但是由于執(zhí)政的邏輯,政府依然承擔了其本來應該由社會主體、經濟主體承擔的風險,這也滋養(yǎng)了一種依賴政府,推責給執(zhí)政黨的政治社會心理,從而通過夸大風險,轉移責任的方式強化了政府中心的治理機制。
當下,這種政府中心的治理面臨兩大沖擊:一是,原有的風險共擔機制被削弱了。在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以及強調平等的意識形態(tài)下,社會各個部門以及各個行為者都被賦予了固定的角色和職能,遵從總體秩序的安排,相互間具有穩(wěn)定的認同感和信任度,結成了相對穩(wěn)定的“大家庭”,在資源短缺的情況下,通過協(xié)作以及資源的集中使用解決了推卸責任、共擔風險的問題。隨著社會內部差距的擴大,這種“大家庭”式的信任關系以及行為者之間的團結被日益削弱,但新的信任體系以及團結方式并沒有建立起來。這不可避免會產生社會內部的沖突,或者是社會中的某個團體把解決風險的責任完全推卸給另一個群體,導致這個群體不滿于現有的風險解決機制,抵制甚至起來反抗。這就必然無法建立起穩(wěn)定而持續(xù)的秩序。二是,風險治理的核心即政府的權威和信任度有所降低。盡管中國有著悠久的國家中心傳統(tǒng),社會服從政府權威,但是相對于大量產生的風險,政府無論在反應速度還是解決能力上都有點力不從心,這樣,社會上的短期行為和投機行為就有了空間。這既破壞了社會內部的和諧與團結,反過來也對政府提供秩序這種特殊公共品的能力和地位提出了更嚴峻的挑戰(zhàn)。
構建涉及多層次、多領域、多主體的共責共擔的復合治理機制
面對復合風險,應該通過協(xié)調已經多元化的各種關系來取得社會共識,構建涉及多層次、多領域、多主體,共擔共責的復合治理機制,達成集體行動。“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人類命運共同體”等目標的提出,是中國對國內和全球風險環(huán)境變化的積極回應。當前,應該把重點放在加快現代治理機制的構建上,通過體制調整協(xié)調社會內部的各種關系,提高國家與社會的雙重能力,發(fā)揮各個社會行為者的作用,共同承擔責任,齊心合力應對全球性風險和社會發(fā)展轉型風險。
具體來說,首先要增強國家的公共責任和民主治理能力,以維護社會與國家的信任關系,從而為整個社會的和諧提供基礎性支持。在發(fā)展轉型過程中,如果國家不能承擔應負的公共責任,甚至治理能力減弱,那必然造成整個轉軌的失序,成為所有社會風險爆發(fā)的導火索。但是要強調的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并不是單純強調國家所擁有的控制能力,而是要通過改革國家內部的治理結構,提高國家對市場和社會的監(jiān)管能力,并且通過放權和分權等方式來調整國家與市場、社會的關系,使它們形成合作互補關系。在中國,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核心在于發(fā)揮執(zhí)政黨的執(zhí)政優(yōu)勢。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的政治職責,領導干部要敢于擔當、敢于斗爭,保持斗爭精神、增強斗爭本領,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其次,要積極培育、完善和壯大市場與社會,激發(fā)它們的活力,提高它們的自組織能力和自我規(guī)范能力,充分發(fā)揮它們的治理功能,既要對國家權力的過度擴張進行有效的約束,也要對市場過度擴張進行有力制約。市場與社會組織不僅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組成要素,也是現代治理的基本機制。對于中國來說,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目前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個積極的社會,維護個人的權利,增強相互的寬容。
再次,要提高個人、組織的公共責任感、風險意識以及風險的識別能力,使它們在行為廣度和強度提高的同時,也能提高行為和決策的理性程度。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防控風險時說,要下大氣力解決好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全面做好就業(yè)、教育、社會保障、醫(yī)藥衛(wèi)生、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住房市場調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僅需要國家的有效制度供給,更需要個人、組織的參與、投入和自我擔當,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責任共擔。
最后,要重視社會信任的培養(yǎng)和擴展。只有相互信任才能自愿履行公共責任。目前,在保護傳統(tǒng)共同體精神的同時,也要擴大社會信任的范圍,提高對“陌生人”和“他者”的認同感,培養(yǎng)大共同體意識,為整個社會的整合提供價值基礎。同時,也要避免民族主義的過激化,增強對國際問題的關注度和包容度,在全球化的進程中培育正常的心態(tài),以推動風險治理中的地區(qū)、國際以及全球合作。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在世界大變局加速深刻演變中,全球動蕩源和風險點增多,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聯(lián)系更加緊密,一定要處理好發(fā)展與安全之間的關系,積極推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事業(yè)。
(作者為中央黨史與文獻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