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2日電 (記者王政)在經歷了4個月的政策過渡期之后,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從今天起正式實施。續(xù)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車將不再享受國家補貼。
從即日起,除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外,過渡期期間按照2016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準0.7倍申領補貼的新能源乘用車和新能源客車、0.4倍申領補貼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申領補貼都將按照全新標準執(zhí)行。
2月12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共同發(fā)布《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對2016年版補貼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補貼新政的重大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專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鼓勵高性能動力電池應用。二是調整優(yōu)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保持不變。三是為徹底杜絕騙補,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yè)類專用車(含環(huán)衛(wèi)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政補貼不作運營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運營里程要求調整為2萬公里。車輛銷售上牌后將按申請撥付一部分補貼資金,達到運營里程要求后全部撥付,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zhí)行。
“新的補貼政策意圖十分明確,就是要引導整車廠和動力電池廠商加快技術升級步伐,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yè)向前發(fā)展。”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2016年補貼政策規(guī)定,續(xù)航10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車可以享受到最少2萬元國家財政補貼,而新標準明確規(guī)定,續(xù)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車將不再享受國家補貼。與此同時,新標準提出,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瓦時/千克),對于高于120Wh/kg且小于160Wh/kg和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分別按1.1倍和1.2倍補貼。
補貼標準和技術門檻的提升,向行業(yè)發(fā)出了清晰的技術升級信號。據了解,國內主流新能源車企的主流純電動乘用車,續(xù)航里程均邁入了300公里時代,其中,騰勢500、即將上市的上汽榮威MARVEL X,最大續(xù)航里程都達到了500公里。國內主流動力電池廠商提供的電芯能量密度也提升很快。據悉,目前,寧德時代大批量供貨的方殼電芯能量密度在190—210Wh/kg之間,今年年底將提升至210—230Wh/kg。而今年年底,比亞迪也將大規(guī)模量產220Wh/kg的方殼電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