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構建大小國家平等互利的新型關系
評價一個大國實際承擔的國際責任,透過其如何對待與中小國家的外交實踐就能一目了然。傳統(tǒng)大國關系治理模式中,中小國家往往成為不同大國的殖民地、“保護國”或者勢力范圍,大國肆意干涉中小國家內政,甚至公開顛覆中小國家合法政權,破壞了主權平等的國際關系原則。小國生活在一個由大國主導的世界體系中,經常缺乏平等的被尊重感,這顯然不是一種良好的國際關系。當然,中小國家也不要被大國所利用,輕率卷入大國之間的矛盾或者加入軍事結盟體之中,成為他國的棋子。走中立和不結盟的道路,有利于中小國家的生存和發(fā)展。
“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探索在大小規(guī)模不等的國家之間形成新型國際關系,也是習近平大國關系治理思想體系的一個重要內涵。任何一個大國,如果失去了與中小國家相互依托的共生關系,必然獨木難支,難成其大。習近平擔任國家主席兩年多來的大部分外交足跡,都遍布在中小國家,包括加勒比、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的小島國,他也在不同場合反復強調大小規(guī)模不等國家之間構建新型關系,對促進和鞏固新型國際關系的重要性。
構建大小國家平等互利的新型關系,一直是國際秩序建設過程中面臨的一大難題,傳統(tǒng)的大國關系治理模式并沒有對此提供很好的經驗和答案,維也納秩序和雅爾塔體系以大國劃分勢力范圍、犧牲弱小國家權益的方式求得大國之間的短暫均勢,并不是大國關系治理的正道。良好的大國關系治理模式,除了有利于大國與大國之間關系的穩(wěn)定,也應當致力于促進大小國家之間的互利共生關系的形成。
習近平關于大國關系治理的重要思想和論述,是習近平在對外工作中提出的構建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的一部分。當今世界的大國關系,既有退回到歷史上的沖突怪圈中的可能,也有通過合作邁上新的發(fā)展階段的可能。為一個多極世界中的大國關系治理謀劃規(guī)范和規(guī)則,探索大國關系的新型治理模式和途徑,需要傳統(tǒng)大國和新興大國相向而行,共同努力。面對歷史上出現過的各種大國關系治理模式,中國正在努力同一些大國共同開辟大國關系治理的一條新路,當然,這項任務不僅并沒有完成,而且還會融入到國際秩序從轉型走向定型的整個過程之中。
(本文作者為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外交學系教授、201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色外交理論研究”首席專家,批準號:11&ZD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