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推進依法治國的中堅力量,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紀律意識、黨性素養(yǎng)、依規(guī)治黨能力如何,直接決定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程度、直接影響各級黨政機關從嚴治黨的社會效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同理,全面從嚴治黨也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
【關鍵詞】全面從嚴治黨 依規(guī)治黨 “從嚴治官”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如果不講從嚴治黨從嚴管黨,執(zhí)政黨對自身建設“不作為”,那么無論是全面依法治國,還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都將失去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有力的政治保障。因此,著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現(xiàn)實要求,改革與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實現(xiàn)全面從嚴治黨,是執(zhí)政黨自身建設的當務之急。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推進依法治國的中堅力量,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紀律意識、黨性素養(yǎng)、依規(guī)治黨能力如何,直接決定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程度、直接影響各級黨政機關從嚴治黨的社會效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從嚴治官”
中國共產黨作為執(zhí)政黨,直接領導和控制國家政權。黨能否從嚴治黨、依規(guī)治黨,黨的各級組織與領導干部肩負著主要實施責任。中國古話說得好,“徒法不足以自行”、“治國者要先受治于法”、“吏不善,政雖善不行”。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同理,全面從嚴治黨也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明確之后,各級黨組織與各級黨的中高級領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從宏觀層面而言,只有各級黨組織依法依規(guī)執(zhí)政,才能保證各級人大依法履行各項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保證各級行政機關嚴格執(zhí)法,保證各級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引領全社會普遍守法。從微觀層面而言,只有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都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嚴格遵守黨章黨規(guī),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全面從嚴治黨才能最大可能取信于民。就此,十八屆六中全會著重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關鍵是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干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guī),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xù)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范。而且,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黨規(guī)、增強黨性修養(yǎng),以實際行動讓黨員和群眾感受到從嚴治黨的強大信念與力量。
六中全會從遵守紀律、群眾路線、黨內民主、廉潔自律等方面對當前領導干部提出了具體要求:在遵守紀律方面,提出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zhí)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內決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組織和特殊黨員。在踐行群眾路線方面,提出要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決不允許在群眾面前自以為是、盛氣凌人,決不允許當官做老爺、漠視群眾疾苦,更不允許欺壓群眾、損害和侵占群眾利益。在黨內民主方面,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政治生活積極健康的重要基礎。黨內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等工作必須執(zhí)行黨章黨規(guī)確定的民主原則和程序,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而且,全會著重指出,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黨的各級委員會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必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必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jiān)督權,堅持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任何黨組織和黨員不得侵害黨員民主權利。在廉潔自律、反對特權方面,提出各級領導干部是人民公仆,沒有搞特殊化的權利,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六中全會還強調,黨內監(jiān)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
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領導干部嚴守黨內政治生活準則
一個執(zhí)政黨,如果疏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規(guī)范與管理,管不住、治理不好各級黨組織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那么就難以承擔得起加強自身建設的重任與使命、也難以適應長期執(zhí)政的需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地推進從嚴治黨,黨內政治生活不斷展現(xiàn)新氣象,黨內政治生態(tài)亦不斷好轉。
中國共產黨長期執(zhí)政的實踐表明,要解決好黨自身建設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要有效化解黨執(zhí)政面臨的重大風險和挑戰(zhàn),很重要的一條歷史經驗就是,“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而要管起、嚴起黨內政治生活,就必須走制度治黨的路,逐步實現(xiàn)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換言之,建立完善的黨內政治生活與黨內監(jiān)督的制度體系,實現(xiàn)各級黨組織與領導干部嚴格依規(guī)行使權力,才能在黨內發(fā)揚民主、嚴格紀律、貫徹群眾路線,才能堵住腐敗之源、斬除腐敗之根,才能真正意義上正官風、肅政風,贏得官心、凝聚民心。
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領導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
回顧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過程與成就,我們黨愈發(fā)清晰地確立了制度治黨、通過扎緊“制度的籠子”從嚴治黨的思路。這一思路,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各項反腐舉措中已初見端倪。譬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健全反腐倡廉法規(guī)制度體系”等要求,以及推行權力清單、公開權力運行流程、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裸官”何去何從的具體規(guī)定,等等,都讓我們看到了黨中央治黨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努力。
十八大以來的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斗爭為我們贏得了民心、改善了一些地方領導干部的社會形象,大大推動了黨內政治生活的正?;?、民主化。我們黨已深刻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斗爭必然要經歷一個從治標到治本的過程。唯有以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籠子里”,使得官員不僅“不敢腐”,而且“不能腐”、“不易腐”,將來還要做到“不想腐”,才是真正的治本意義上的反腐之道。
在當前加強與規(guī)范黨的自身建設的新形勢下,從嚴治黨首先是要健全從嚴治黨的各種制度與工作機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其中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將“從嚴治黨”的制度化、法治化提到一個新的高度。與此同時,也向全社會發(fā)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即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嚴起,通過切實加強和規(guī)范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jiān)督全面實行從嚴治黨。這兩個重要黨內法規(guī)的通過,對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化、規(guī)范化,督促黨的領導干部以身作則、模范遵守黨章黨規(guī),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從而帶動全社會的遵紀守法,將起到重大推動作用。
制度建設只是從嚴治黨的依據(jù)與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制定出一個好文件,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關鍵還在于落實文件。全面從嚴治黨亦如此。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jiān)督是新時期全黨面臨的共同任務。作為一個擁有八千八百多萬黨員的超大型政黨,要全面推進從嚴治黨、管住管好各級黨的領導干部,必然會遇到各種困難和矛盾。我們務必要堅定信心、統(tǒng)一認識,確保加強和規(guī)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jiān)督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不斷以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進展新成果誠服于人、取信于民。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法理學室主任、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新華網,2016年10月27日。
責編/高驪 溫祖俊(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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