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眾的權利意識現(xiàn)狀
公民是法治國家建設的主體,也是權利的主體。公民主體意識的表現(xiàn)就是把自己當作國家的主人,具有參與社會活動和國家政策討論的積極性。權利意識包括積極的權利主張與合法權益保護兩個部分。一方面,積極的權利意識和由此產(chǎn)生的權利主張對于社會規(guī)則體系的建立具有積極作用,權利意識的建立有助于實現(xiàn)對掌權者的權力制約,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亦更為有效。另一方面,公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是一種權利意識的表現(xiàn),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能促使自己尊重他人的權利。本次調查發(fā)現(xiàn),我國公眾的權利意識水平較高,分數(shù)為66.2分(見圖1)。
我國公眾具有較高的政治權利認知
有研究認為我國公眾的權利意識主要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有關的私權領域,而缺乏對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等公共領域權利的關注。然而,本次調查顯示,64.6%的受訪者認同“在公共事務中,老百姓與干部有同等的發(fā)言權”(見圖3)。可見,我國公眾對公共領域權利認知已經(jīng)開始覺醒,公眾已經(jīng)具有了一定的法治意識,愿意積極地參與公共領域事務的討論。而公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意識是現(xiàn)代公民觀念和公民資格最典型的標志,只有將自己視為國家的主人才會積極參與到社會、國家等公共事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