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干部法治觀念的四個重要支柱
中共如皋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蔣 建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型”干部隊伍。江蘇省如皋市將加強干部隊伍法治化建設作為嚴管干部的重要路徑,不斷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搭建法治實踐平臺,強化法治建設成效考核,嚴肅問責不當行政行為,切實增強干部法治理念,著力提高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能力。
全方位培訓,提升干部法治素養(yǎng)。嚴格執(zhí)行各項學法制度,通過全方位、寬渠道、多形式的法治培訓,讓干部知法懂法、敬法畏法,強化法治意識,形成法治思維,提升法治素養(yǎng)。堅持和完善黨委(組)理論學習中心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周六法制大講壇等學習制度,切實保障“雉水在線”學法平臺正常運行,實現(xiàn)領導干部學法、考法常態(tài)化。不斷創(chuàng)新培訓辦法、優(yōu)化培訓形式,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實效性。舉行“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法治宣講活動,有效提升了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做優(yōu)做強《法治如皋》電視欄目品牌,組織開展假日廣場法庭活動,充分利用法治手機報、法治微信等新媒體平臺,寓教于樂、實時互動,以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時代性、針對性、實效性。
多途徑熏陶,增強依法行政能力。精心構筑干部法治實踐平臺,嚴格要求依法行使權力,切實增強干部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搭建法制輔政平臺,充分發(fā)揮鎮(zhèn)(區(qū)、街道)法制辦和機關法制科室的參謀把關作用,“一把手”重大決策除需經(jīng)歷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環(huán)節(jié),還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升領導干部依法決策能力。探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將干部職權和責任細化,明確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各環(huán)節(jié)的辦理條件、職責要求、辦理時限等,完善行政行為運行網(wǎng)絡查詢系統(tǒng),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切實做到職權法定化、責任明晰化、程序公開化。設立行政執(zhí)法示范崗,開展“文明執(zhí)法”競賽,評選“文明執(zhí)法單位”和“群眾滿意的執(zhí)法者”,激勵干部依法行政、爭先創(chuàng)優(yōu),不斷提高行政執(zhí)法水平,有效壓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發(fā)生。
精細化考評,考準法治建設成效。將法治建設列為對領導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內容,提高法治建設工作考核權重。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針對不同類型單位設置差異化指標,市級機關側重考核學法守法、依法行政、規(guī)范執(zhí)法等指標,鎮(zhèn)(區(qū)、街道)側重考核平安建設、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社會矛盾穩(wěn)控、遺留問題化解等指標,從而實現(xiàn)法治建設成效考核的有效量化和可操作性。構建干部法治能力群眾評議機制,邀請服務對象和群眾代表參加干部述職述法活動,客觀評價干部法治能力和法治成效。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群眾評議結果,形成干部法治工作成績報告單,存入干部政績檔案,作為干部提拔使用、降職免職、交流輪崗的重要依據(jù)。完善干部任前法治能力考查制度,考準干部法治素養(yǎng)和依法辦事能力,有效防止“帶病提拔”。
零容忍問責,倒逼干部轉型升級。建立常態(tài)化行政問責和糾錯機制,推進行政管理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探索實施現(xiàn)場問政質詢制度,針對行政執(zhí)法過程中行政不作為或行政亂作為等違法違紀行為,調查核實后確定需重點質詢的干部名單,邀請部分“兩代表一委員”、政風行風監(jiān)督員和群眾代表參加質詢,并組織領導點評和群眾滿意度測評,有效監(jiān)督干部依法行使權力。深入實施行政敗訴一票否決制度,努力控減行政執(zhí)法不當引發(fā)的行政敗訴和行政復議變更撤銷案件,不斷健全法治責任審查、引咎辭職、罷免等問責和退出機制,倒逼領導干部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完善錯案倒查機制,切實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究,有效防止或減少因行政失誤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使政府公信力不斷提升。
編輯點評
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打造培養(yǎng)出“法治型”干部隊伍;進一步推動地方治理,必須選拔錘煉出“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 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則須得以民心向背統(tǒng)籌經(jīng)濟建設與黨的建設、理順二者關系。江蘇如皋、湖北蘄春、河南修武的探索不約而同地回應著基層治理的重大課題:如何錘煉干部?三地各有特色,因地制宜,大膽創(chuàng)新,思想教育、組織保障、量化考核、制度建設齊齊上陣。成績之外,仍有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如何建立錘煉干部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