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活的價值與道理
事實上,生活中的每個人都能從生活的酸甜苦辣、得失進退、榮辱禍福、親疏遠近、愛恨恩仇中,切身地感受到生活的豐富性也是復雜性,自明性也是晦暗性,讓最為人們熟悉的生活,變得最難以說清。
價值與意義,包括我們前面論述的善、應當與目的,都根源于人的生活實踐或生活世界。如果說生活是人們生命活力的發(fā)揮、體驗、感受和享有的活動,那么,生活世界則是由這一活動建構起來的人的家園。至于從人的生活中分化出來的政治領域、科學領域、教育領域或思想領域等,并不具有最終的目的性,相反,它們只有通過影響、作用于人的生活或生活世界,乃至變成生活的有機成份,才能最終實現(xiàn)其價值和意義。然而,如果說“善”生成于生活和生活世界,“惡”同樣是從人的生活和生活世界中產(chǎn)生出來的。因而,生活和生活世界恰恰是需要我們分析和批判的對象。
生活本身是具體而微的。說到“生活”,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的瑣碎、重復與循環(huán),即“過日子”。這顯然更多地關聯(lián)著人的生理屬性和肉身需要,是人們每天都要與自然界進行的物質(zhì)與能量的交換活動,和人們之間基于本能的相互需要。無疑,人與動物有著自然生物的共通性,都“本能”地執(zhí)著于個體的存活與種類的繁衍,為此就要解決“食”“色”問題。就此而言,“活著”即“生存”始終是人類生活的起點和基礎。
然而,人的生命活動既源于生物的本能,又是有意識地展開的;如果說動物的生存只是自然選擇下生命的自組織和自繁衍,其生死都一任自然,基本上沿襲著一個固定的模式,動物生存習性的變化,要以千年甚至萬年為單位,而人的生活則不然。即使作為生活“下限”的“飲食男女”、“生老病死”,也不再是單純的生理現(xiàn)象:“食”講營養(yǎng),甚至“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色”關乎性選擇,但在人類的兩性關系中,審美和情感越來越處于主導地位;“生”有喜慶,“老”有所養(yǎng),“病”者有醫(yī),“死”備哀榮。顯然,人的生存比動物的生存“多出”了一些東西,并因此使人的生存呈現(xiàn)出我們稱之為“生活”的新質(zhì)態(tài)。
那么,這里究竟多出了什么?生活本身又意味著什么?無疑,多出了個人的意識能動性與獨立性,多出了精神的生產(chǎn)和創(chuàng)造。于是,從人的生命活動中逐漸形成了人道、人倫、審美、技術、符號、禮節(jié)、儀式、規(guī)則、信仰等,這些人們稱之為文化和社會的東西。人比動物多出的這些文化和社會的屬性,都是由人的自我意識及符號化活動所發(fā)明和賦予的,體現(xiàn)的是人們的生命的自由。文化上的每一個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因而也是人的認知、情感、意志等生命機能的不斷展開和發(fā)揮。然而,在這種邁向自由的生命活動中,既包括了每個人對自己、對他人生命和生活的理解、關心與呵護,也就是經(jīng)由人對自身及其生存條件、生存環(huán)境的優(yōu)化、美化、善化甚至神圣化,也包括了人們?yōu)榱俗约号c自己從屬的共同體的需要和利益,而有意識地與其他人和其他共同體開展競爭,為此既制造出各種富有鼓動力的觀念,也制造出殺傷力越來越大的武器。而正是這兩方面的相反相成,既使人從對生命本能的執(zhí)著中生發(fā)出對自己和同胞的生命有意識的熱愛,又激發(fā)起他們對對手和敵人的生命的仇恨。這就是人的文化及其功能。而在文化中蘊含并不斷發(fā)展著的人的同情心、人道主義和理性,即文明,又推動并感召著人的人性和道德不斷地走向開明、寬容和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真正的崇高。
這就是從動物性的生存轉變、發(fā)展出來的人的“生活”這一新的生命質(zhì)態(tài)和生存形態(tài)。我們稱之為“價值”和“意義”的東西,即值得人重視和追求并為人自己所體驗和享有的生活性狀、形式,正是由此生成并得到實現(xiàn)的??梢?,人的生活不僅遠比單純的生物性生存豐富,而且是一個從生物性生存中生長出來的屬人的新質(zhì)態(tài)、新世界,它賦有精神的、文化的和社會的屬性,并表現(xiàn)為人們自己所追求、重視和推崇的人生價值與意義??档略赋觯?ldquo;在一個有理性的存在者里面,產(chǎn)生一種達到任何自行抉擇的目的的能力,從而也就是產(chǎn)生一種使一個存在者自由地抉擇其目的之能力的就是文化。”44
顯然,人的文化并不意味著生活完全擺脫了生物本能,充分實現(xiàn)了人的目的和自由的理想。盡管人的生活超越了單純的生存,并向世界和未來敞開了幾乎無限的可能,但是生活仍然首先基于人的生理本能和肉體需要,即使是人有意識的生產(chǎn)勞動,也首先是在人的肉體需要的驅(qū)使下進行的謀生活動,由此決定了人自身及其生活免不了存在世俗性和沉重的一面,不如人意甚至讓人生出許多無奈,有時簡直就是得過且過。但是,即使有天災人禍的發(fā)生,只要不是陷入絕望,只要還留戀生命和生活,或者還有未盡的責任,人就要活下去,生活也就要繼續(xù)下去。就此而言,人本身和人的生活都會有受動性和被迫性。
但生活既然是人發(fā)揮其生命力改造、獲取對象,以滿足自己的需要、實現(xiàn)自己目的的活動,那么,生活的受動性將直接激發(fā)著人的能動性、生活的被迫性也將直接轉換出人的自主性。馬克思說得好:“人作為自然的、肉體的、感性的、對象性的存在物,同動植物一樣,是受動的、受制約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說,他的欲望的對象是作為不依賴于他的對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這些對象是他的需要的對象;是表現(xiàn)和確證他的本質(zhì)力量所不缺少的、重要的對象。”45 用伽達默爾的話說,人的生活“乃是一種被動式而含有主動性的意義”,46 而這正是人的對象性活動的特點。在人的對象性活動中,外部對象一旦被人自身的對象性力量所改造、所享有,對象的外部性和異質(zhì)性就不復存在,人與對象就會共同生成為生活的要件,生成為生活本身。
無論生活現(xiàn)象多么復雜,我們都可以發(fā)現(xiàn),它們無不具有雙重來源和雙重屬性:既源于自然和人的生物性,又與人的選擇性和創(chuàng)造性活動分不開;既關涉著外部對象的性質(zhì)與功能,又顯示著人自身的需要和目的;既有他人的合作或參與,也離不開每個人自己的身體力行。因而在人的生活中,人與對象、本能與意識、現(xiàn)實與理想必定持續(xù)地發(fā)生著分化與整合的關系;人的生活也必定具有為人們自己所看重、追求并享有的對象性、主體性和目的性。這是人的生命活動從而是生活的基本性質(zhì),也是人生價值的真諦所在:盡管價值要表現(xiàn)出一定的工具性,價值類型中也有工具價值,但價值在根本上是內(nèi)在價值、目的價值。
馬克思從人的對象性活動的角度,對人歷史地形成的“感覺”作出的論述,就是對人生價值與意義的“根源”與“本質(zhì)”的揭示,他說:“只有音樂才激起人的音樂感;對于沒有音樂感的耳朵來說,最美的音樂毫無意義,不是對象,因為我的對象只能是我的本質(zhì)力量的確證,就是說,它只能像我的本質(zhì)力量作為一種主體能力自為地存在著那樣才對我而存在,因為任何一個對象對我的意義(它只能對那個與它相適應的感覺來說才有意義)恰好都以我的感覺所及的程度為限。因此,社會的人的感覺不同于非社會的人的感覺。只是由于人的本質(zhì)客觀地展開的豐富性,主體的、人的感性豐富性,如有音樂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總之,那些能成為人的享受的感覺,即確證自己是人的本質(zhì)力量的感覺,才一部分發(fā)展起來,一部分產(chǎn)生出來。因為,不僅五官感覺,而且連所謂精神感覺、實踐感覺(意志、愛等),一句話,人的感覺、感覺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對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產(chǎn)生出來的。”47 馬克思旨在說明,人們之所以在生活中感覺到意義,就在于這生活連同人們感受生活的感覺,都是人自己在長期的對象性活動中歷史地創(chuàng)造出來、塑造出來的,人與對象不是外在的、分立的,而是經(jīng)由人的對象性活動而水乳交融在一起,這就是人的生活和呈現(xiàn)在人的意識中的整個感覺;既然生活世界體現(xiàn)著人的生命的全部情感、意志和智慧,人們從中當然感覺到自我肯定、自我確證。價值作為人的自為的評價就是自我確證。反之,如果人的生活是粗野的、分裂的或異化的,人對生活的感受是漠然的痛苦的,那么生活的價值也是低級的甚至負面的,人的感覺作為人的自我評價,就不是自我確證,而是自我否定。所以,馬克思說“對于一個挨餓的人來說并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而只有人作為食物的抽象存在;食物同樣也可能具有最粗糙的形式,而且不能說,這種進食活動與動物的進食活動有什么不同。憂心忡忡的、貧窮的人對最美麗的景色都沒有什么感覺”。馬克思進而認為狹隘的私有制使人們變得愚蠢而片面,“以致一個對象,只有當它為我們擁有的時候,就是說,當它對我們來說作為資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們直接占有,被我們吃、喝、穿、住等的時候,簡言之,在它被我們使用的時候,才是我們的。”他斷言,“對私有財產(chǎn)的揚棄,是人的一切感覺和特性的徹底的解放;但這種揚棄之所以是這種解放,正是因為這些感覺和特性無論在主體上還是在客體上都成為人的”;而只有“當物按人的方式同人發(fā)生關系時,我才能在實踐上按人的方式同物發(fā)生關系。因此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義性質(zhì),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純粹的有用性,因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48 在此,馬克思為人類樹立了一個高遠的然而也是本真意義的價值目的,這個目的就是“人道主義”和“自然主義”的雙向“完成”。所謂完成也就是充分地展開與實現(xiàn),但這只能表現(xiàn)為一個無盡的歷史過程,而人生就在這個過程之中。
可見,正因為生活是基于人的需要與目的而產(chǎn)生的,生活的世界是人為了自己營造的,生活也必定隨著人的生命能力、愿望、意志和態(tài)度的變化而變化。所以,面對苦難的、異化的生活,人只要不是徹底麻木,就一定會因痛苦和感覺不公平而不滿,就會想方設法地加以改變:不僅趨利避害、趨樂避苦的本性會讓人苦中作樂、化苦為樂,人們對未來的希望和期盼,更會轉化成他們改變現(xiàn)狀的努力。不必說,生活的沉重與困苦,雖然與人的生物性的肉身有關,但對于身體正常的人來說,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卻在于人們的能力、觀念、社會關系和社會制度方面的問題,即后天的和人為的問題。既然如此,人們通過后天的努力總會對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苦日子”總有希望變成“好日子”。
但是,人們即使過上了“好日子”,也會有各種新的“不好”接踵而至。以知性的或流俗的觀點看,生活的價值似乎就是單純的“好”或“善”,與“壞”或“惡”無關,其實不然。既然生活充滿差異和矛盾,作為生活現(xiàn)象并表征著生活屬性的價值,也不可能沒有差異和矛盾。老子早就有言:“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49 好壞、真假、善惡、美丑,都是相對而言的,每一方既要與對方區(qū)分開來甚至對立起來,又勢必為對方所規(guī)定、所滲透。如果以為世間的“真”“善”“美”都是純粹的,為了追求“真”“善”“美”就要徹底消滅“假”“惡”“丑”,那就意味著消滅人世的矛盾和生活的復雜性,結果也就消滅了“真”“善”“美”這些正價值本身。當然,這并非說真善美與假惡丑可以等量齊觀,其實這些詞匯本身就有明確的褒貶,并指示著人們揚善祛惡的態(tài)度及價值取向。只不過我們理性地而非知性地理解了這些概念的關系,才能讓我們理解真實的生活的辯證性,以善來引導惡向善的轉化,以惡來促使善對惡的揚棄,不至于陷入非此即彼的所謂“形而上學”。
事實上,生活中的每個人都能從生活的酸甜苦辣、得失進退、榮辱禍福、親疏遠近、愛恨恩仇,切身地感受到生活的豐富性也是復雜性,自明性也是晦暗性,讓最為人們熟悉的生活,變得最難以說清。中國大陸現(xiàn)代電視連續(xù)劇《籬笆女人和狗》的主題曲“苦樂年華”,極其形象地唱出了“生活”的復雜、糾結和人的感慨:
“生活是一團麻,那也是麻繩擰成的花 / 生活是一根線,也有那解不開的小疙瘩呀 / 生活是一條路,怎能沒有坑坑洼洼 / 生活是一杯酒,飽含著人生酸甜苦辣 / 生活像七彩緞,那也是一幅難描的畫 / 生活是一片霞,卻又常把那寒風苦雨灑呀 / 生活是一條藤,總結著幾顆苦澀的瓜 / 生活是一首歌,吟唱著人生悲喜交加的苦樂年華。”
生活的內(nèi)容如此繁復,意象如此豐富,難以說清,歌詞卻唱出了生活多重的矛盾對立,矛盾對立而又彼此糾纏,共同構成人生“悲喜交加”的“苦樂年華”。
人自己有意無意地制造出來并為自己所體驗、感嘆、評價著的種種悲喜苦樂、榮辱禍福,表明人的生活是感知性、情感性的,更是生存論的,它總是讓人牽腸掛肚,心系魂繞。從現(xiàn)象學的角度看,這就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人生一切價值的實現(xiàn)方式。如果一個人完全心灰意冷、麻木不仁,那么,這個人和他的生活也就接近死寂了。莊子似乎將一切看穿,冷然處世,他首倡“無情”,心向往之的是“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50 這些人格寄托著莊子超然世外,乘物游心,獨與天地精神往來的理想。但這是否意味著莊子推崇無情無義?非也,莊子是要超越世俗的矯飾之情、偏私之情;而大仁不仁、大情不情。如“惠子謂莊子曰:‘人故無情乎?’莊子曰:‘然’?;葑釉唬?lsquo;人而無情何以謂之人?’莊子曰:‘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得不謂之人?’惠子曰:‘既謂之人,惡得無情?’莊子曰:‘是非吾所謂情也。吾所謂無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惡內(nèi)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51 晉朝大詩人陶淵明也曾謂“縱浪大化中,無喜亦無憂”,他是要超越生活,心如止水嗎?非也,他是要過一種與天地自然相交往的生活,從而擺脫功利性的計較和患得患失的情緒,所以接著他便有“應盡則須盡,無復獨多慮”的詩句,順應自然之道,人倫之道,不復計較得失進退。
然而,有人間煙火就有禍福利害,有親疏遠近就有世態(tài)炎涼,人要生活就避免不了世俗的糾葛與煩惱,因而也就想逃避,想出世,想遺世獨立、羽化登仙。但這又如蘇東坡所詠:“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縱有千般不如意,到頭來人們在乎的還是生命在天地之間的感性存在,在人世間的相親相知、休戚與共。相對于圣俗二分的西方文化,講文野之別的中國文化更重視世俗生活、人倫日用。這是中國文化的特點與優(yōu)點,但也聯(lián)系著缺點,這就是既無西方那樣靈肉二分所導致的是非分明,不容易陷入認識和價值上的絕對化,卻容易在世俗生活中模棱兩可,載沉載浮。因而中國古人才強調(diào)“修養(yǎng)”和“慎獨”,強調(diào)“善惡一念間”。
蘇格拉底曾謂“未經(jīng)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哲學家應當這樣講,也應當讓思想走在生活的前面。但在客觀上,人們總是先行生活著,在生活中經(jīng)歷、意識到各種矛盾和問題,于是有了對生活的思考和反省,不僅對生活中的善惡美丑、是非曲直作出分析,甚至對生活本身的好壞優(yōu)劣也加以評判,進而作出自己認為合理的選擇。但是,只要人們不能跳出生活的境域,與生活維持著割不斷的關系,就難以看清生活的“廬山真面目”。如果人真的能夠置身事外,對生活作“壁上”觀,世事洞明、紅塵看破,“眾人皆醉我獨醒”,可能反而無法在世俗生活中生存下去。
事實上,人們可以跳出某種生活方式,卻不可能跳出生活本身。于是,就有了與上面蘇格拉底那句話不同的另一種說法:“經(jīng)過徹底思考的生活是無法過的”,這倒應和了中國人對鄭板橋那句著名的“難得糊涂”的另一種理解,即不要把生活思考得一清二楚,有些事情還是糊涂一些好。早在漢代就有一句流傳至今的名言:“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如果從消極的方面看,這些格言似乎是讓人處世不要過于認真,最好模棱兩可、隨波逐流。但如果辯證地看,除了思維的邏輯的世界,人世的確沒有無矛盾、無雜質(zhì)的“純粹”可言;人性有弱點,人情易變化,人的認識也非常有限;人與人之間更有避免不了的利益競爭、意志較量,何況還有情感上的親疏遠近,由此導致人們很難做到正己正人、一視同仁。即使一起生活的人們,一方面共同的利益與相互的合作與適應,會讓他們形成高度的認同甚至默契,但另一方面,每個人不可替代的親在性與個性的差異,也會讓他們在近距離甚至零距離的接觸中,發(fā)生各種摩擦和糾紛。故常言有“清官難斷家務事”(馮夢龍)之說。由各種繁復的勞作、互動、消費、盤算和話語所構成的“家務事”,正是日常生活的核心部分,而日常生活則是生活的常規(guī)狀態(tài)。那么,這是否意味著人們在生活中,不必明是非、別善惡、辨同異?“無可無不可”即可?如果生活可以這樣過,歷史上就不會有那么多世代相傳的家訓、鄉(xiāng)約,人們也不必重視和評論各種家風、民俗了。
生活自有其不容人們輕視的“道理”。生活的道理是客觀的“邏輯”,自在地約束著人的行為;也是做人做事的“規(guī)矩”,有規(guī)矩才能成方圓;還是指向生活目的與真諦的價值“信念”或“理念”,需要人們不斷地思考和尋求它的各種可能性及其理想境界。